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011081037/2023-01297
文件类型
通知
发文单位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十政办发〔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29日 15:05:00
效力状态
有效


十政办发〔2022〕53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相关部门:

《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2022年11月23日


                    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以下简称便民生活圈)是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服务半径为步行15分钟范围内,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为加快十堰城区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促进生活圈与商业圈融合,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助力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思路,2022年先行在茅箭区、张湾区和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区)试点建设5个便民生活圈。按照“两年试点、三年推广”的要求,逐步推广到各区街道(社区),到2025年在十堰城区建设23个以上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城市便民生活圈,更好地服务基本民生、促进消费升级、畅通城市经济微循环。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政府规划引导作用,针对便民生活圈商业微利薄利的特点,加大公共资源投入,扶持业态发展。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投资建设运营,建立便民生活圈自主更迭的良好生态。

2.以人为本、共同缔造。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优先满足居民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生活需求,关注不同群体的多层次需求,充分体现便民利民惠民的宗旨。坚持问需、问计、问效于民,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新格局。

3.集约建设,商居和谐。结合城市片区开发,盘活存量设施资源,集中建设新增设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提倡“一点多用、一店多能”。营造商居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到商业环境与居住环境相协调,业态发展和居民需求相匹配。

4.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立足实际,对表对标,补齐设施短板,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推动商业业态、管理、服务创新,鼓励标准化、连锁化、特色化、智慧化、专业化发展,提供适合社区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三)发展形态

1.组团式或集聚式。以一个或多个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便民商业中心等综合性商业设施为核心,零散商业网点为补充,满足社区居民及部分流动消费者生活消费需求的商业发展形态。

2.街坊式或街区式。沿社区周边道路相对集中配置商业设施,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消费需求为主的商业发展形态。

3.分布式或分散式。受客观条件限制,利用分散的社区商业设施建设便民网点的商业发展形态。

(四)建设标准

十堰市城市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标准见附件。

二、重点任务

(一)科学优化布局。围绕便利消费、便民服务,明确便民生活圈商业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合理优化布局。落实相关规划和标准,引导住宅和商业适当分离,基本保障业态和品质提升业态相结合,推动商居和谐。

(二)补齐设施短板。开展调查摸底,制定方案,明确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支持智能信包箱(快件箱)、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商超改造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建设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群众身边的公共文化空间,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

(三)丰富商业业态。鼓励商业与物业、消费与生活、居家与社区、商文化与旅游、生活圈与商业圈等场景融合,优先配齐基本保障类业态进社区,在安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一点多用”、服务叠加等方式发展微利业态,保障生活必需。因地制宜发展品质提升类业态,拓展社交化、特色化功能,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四)壮大市场主体。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促进集聚式发展。鼓励大企业输出品牌、标准、管理和服务,发展社区直营连锁店。鼓励企业以大带小,实行超市化、连锁化经营。鼓励数字化赋能,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把大数据应用到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物流配送、商品追溯等各个环节,促进模式创新,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店配宅配融合,保障食品安全和公众利益。

(五)创新服务能力。鼓励“一店多能”,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等项目,推广专业化托管、连锁经营、农超对接、店仓配一体等成熟模式。鼓励应用先进信息技术,驱动发展无接触交易、智能结算、网订店取(送)、直播带货、自助售卖等创新模式,支持依托智慧社区信息系统,构建城市便民生活圈智慧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等免费服务。

(六)引导规范经营。发挥商协会作用,鼓励制定相关标准,开展技能培训。完善管理制度,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等各方力量,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鼓励整体规划,完善购物、服务、休闲、健身、文化、社交等功能。照顾特殊群体,完善必要的无障碍设施,张贴便民生活圈导视图,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满足老年人基本需要求,提高便民服务的“温度”。

三、推进步骤

(一)统筹谋划、建立机制(2022年11月-2022年12月)

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区对照重点任务和建设标准,科学规划布局,制定建设方案,出台支持政策,按照问题和目标导向,建立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明确便民生活圈网点规模、布局、业态结构和服务功能。

(二)试点先行、逐步推开(2023年1月-2024年12月)

在十堰城区开展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的同时,逐步在全市各县市区其他街道社区推广建设。充分调动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和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

(三)总结评价、巩固提升(2025年1月-2025年12月)

按照“满一年中期评估,满两年完工验收”工作安排,总结推广成熟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由市商务局牵头分批对试点建设的生活圈进行评估验收,并上报省商务厅。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十堰市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税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十堰银保监分局等部门以及各区政府(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联动。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的指导,切实发挥职能作用,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共同推动便民生活圈健康发展。

(三)加大宣传推广。围绕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的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和重大举措,建立监督、量化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宣传和交流方式,把居民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标准,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成熟经验做法,把便民生活圈打造成为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圈。

附件:

1.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清单

3.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任务表

4.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标准





附件1

         

       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组  长:张  澍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孙成林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光锐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郭  峰    市发改委副主任

        昝  琨    市民政局副局长

        尤  勇    市财政局副局长

        金  锐    市人社局副局长

        唐志永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杨广然    市住建局房地产服务中心工会主席

        王  瑞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严  彬    市卫健委副主任

        刘德兴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柴旺波    市城管执法委总工程师

       熊文汇    市税务局二级高级主办

       李  蓉    十堰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计  磊    十堰银保监分局副局长

        庹建华    市商务局四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李光锐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细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督导协调试点建设工作,组织评估验收,收集上报建设情况。




附件2

     十堰市城市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任务清单

序号

单  

      工        作        职        责

  1

茅箭区、张湾区、经开区

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把便民生活圈建设纳入政府保民生重点工作。开展社区便民服务设施调查摸底,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专项规划,合理布局便民生活圈建设。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落实“一圈一策”要求,出台奖补政策,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大力推进试点建设工作,力争三年推广到位。

  2

市商务局

负责牵头十堰市城市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和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督办相关责任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制定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标准和评估验收细则,会同财政部门研究制定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支持政策和奖补办法;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检查指导、综合评价和检查验收,做好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建设情况、组织评估验收等工作。

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社区商业主体建设智慧商店、智慧餐厅、自助售货机、无人值守便利店、无感支付等智慧门店,开展数字化营销活动,实现线上消费线下体验;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发展、支持微利业态经营、品牌连锁便利店进社区和家政服务业健康发展等有关政策落实,督导完善各类业态。

  3

市发改委

负责指导共享办公、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发展,加大微利业态经营的支持力度。清理规范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减免房租、落实补贴等政策,降低经营成本。支持运营主体构建智慧化服务平台,推动接人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平台。

  4

市民政局

负责国家有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支持政策落实,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养老支持政策,推动社区助餐、代购等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加快建设改造一批充分兼顾老年人及特殊群体生活便利需要的无障碍服务设施。

  5

市财政局

负责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落实,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含合伙)中小微企业给予担保贷款和贴息支持,配合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支持政策和奖补办法。

  6

市人社局

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落实,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就业补贴政策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7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负责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做到社区商业设施和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在新建居住区重点建设社区商业中心、邻里中心、养老中心等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产业园区商业配套设施,满足产业人群生产生活需求,打造新型产城融合集聚区。

  8

市住建局

负责对商业基础设施欠缺或者老化的社区,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配套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增加商业面积,提升设施水平。对商业发展基础较好的社区,鼓励现有商业设施向社区商业中心转型,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交、文化、休闲等服务功能,满足居民在家门口“一站式”消费需求。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化、盘活存量房屋设施,增加商业网点用房供给,补齐市政道路、各类管线等基础设施短板。

   9

市文化和旅游局

负责社区文化、体育健身等设施建设,把城市书房、文化驿站等纳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加强商文旅消费跨界融合,深入挖掘社区历史文化资源,打造具有特色文化特征的社区消费场景和主题文化街区。

  10

市卫健委

负责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加强行业监督管理。

  11

市税务局

负责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及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

  12

市市场监管局

负责指导登记机关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推广电子证照应用,住所与经营场所登记改革。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违法情节轻微、无违法后果或后果较轻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幅度范围内给予适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指导和帮助市场主体整改。加强监管,规范秩序,促进公平竞争,反对垄断,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消费欺诈等行为,维护公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落实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消费投诉纠纷解决机制和消费者反馈评价机制。

  13

市银保监局

负责引导银行和保险机构,大力推进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对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养老服务、应急保供等名单企业(含信用信息)依法依规提供信贷、保险优惠政策,创新消费信贷服务,为社区提供专业、便捷、贴心的金融服务。

  14

邮政管理局

负责推动智能快递箱应用,把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纳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支持政策,加强行业监管。

  15

市城管执法委

负责检查评估燃气管道安全隐患,协调指导各区做好便民生活圈的规范管理,依法取缔马路市场和流动摊贩,加强环境整治和自律规范,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附件3

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任务表

县市区

合计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茅箭区

9

五堰街办六堰山社区、二堰街办富康社区

五堰街办燕林社区、堰街办柳林新村社区、二堰街办吉祥社区

二堰街办擂鼓台社区、武当路街办三桥社区、武当路街办龚家湾社区

东城经济开发区、驼鞍沟工业园

张湾区

10

汉江街办阳光社区、车城街办工艺新村社区

车城街办广场社区、汉江街办六堰社区、汉江街办东风社区、汉江街办夏家店社区

车城街办蓝山郡社区、车城街办张湾社区

红卫街办王湾社区、花果街办铸一社区

经济技术开发区

4

白浪街办马路社区

白浪街办中观社区、白浪街办光明社区

白浪街办白浪堂社区


总计

23

5

9

6

3

附件4

十堰市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标准

项目

建设内容

序号

                 建设标准

一、规划方案

规划范围

  1

按照生活圈与街道办事处区划、城市更新单元、社区网格相结合的原则,以步行15分钟距离(1000米左右)为半径一个或多个社区,服务人口2-3万人,控制范围2-4平方公里划定生活圈。

建设规划

  2

制定各区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置,操作性强。

一圈一策

  3

结合“共同缔造”活动和特色步行街区创建,促进生活圈与商业圈融合,制定每个一刻钟便民生活圈试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建设内容、责任分工、建设主体、时间节点等。

二、组织实施

组织领导

  4

实行市(区)长负责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和职责,共同推动试点建设,定期召开会议,形成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调查统计

  5

开展摸底调查和问卷调查,按照基础保障类、品质提升类、运营管理类等,摸清“有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调什么”,形成调查报告,动态掌握便民生活圈各项数据。

健全制度

  6

建立多部门共同推动的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管理,督导指导,推进建设,定期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形成会议记录或纪要,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宣传推广

  7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手段宣传试点建设情况,探索并推广在政策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在试点建设的同时推广到其他社区,逐步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

三、业态配置

基本保障类业态

  8

满足社区居民一日三餐、生活必需品、家庭生活服务等基本消费需求的业态,必须具备15项基本保障类业态:便利店、综合超市、农贸市场(菜市场)、生鲜超市(菜店)、早餐店、洗染店、美容美发店、照相文印店、家政服务点、维修点、药店、邮政快递综合服务点(快递公共取送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品牌连锁配送前置仓等,业态丰富多样,功能完备。

  9

建设改造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

  10

鼓励“一店多能、一点多用”结合模式提供多样化便民服务,在安全、卫生的前提下,适度搭载书报经营、打字复印、代扣代缴、代收代发、家政预约等项目,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增强微利业态经营可持续性。

  11

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服务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配套,提升服务水平。

  12

统筹考虑当地电子商务、即时配送等在线商业发展水平,健全社区电商,做到实体店配置与在线商业协调发展,鼓励开展配送上门等增值服务、便民服务,满足居民消费需求。

品质提升类业态

  13

满足社区居民休闲、健康、社交、娱乐、购物等个性化、多样化、特色化的更高层次消费需求的业态,因地制宜发展13项品质提升类业态:社区养老康护服务、特色餐饮店、蛋糕烘焙店、新式书店、运动健身房、幼儿托管点、培训教育点、旅游服务点、保健养生店、鲜花礼品店、茶艺咖啡馆、宠物服务站等,促进商文旅融合,拓展社交化功能。

  14

鼓励配置美术馆、艺术馆、博物馆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等文化展示及体验互动类型的业态。

业态调查

统计

  15

开展商业网点业态和数量统计,品牌连锁店占商业网点数量的比例达到30%以上。

  16

合理规划基本保障类业态与品质提升类业态的布局,品质提升类业态占商业网点数量的比例达到20%以上。

  17

生活圈内有一定数量的国内外知名品牌的企业或品牌商品,满足高端消费集需求。

  18

生活圈内有中华老字号、地方老字号、地方特色美食、传统手工艺、文化创意、国外特色等品牌。

四、设施建设

商业设施

 19

商业服务设施规模商业面积5000-10000㎡。

  20

基础保障型服务要素配置商业面积:商场建筑面积1500-3000㎡,餐饮设施建筑面积大于200㎡,菜市场面积750㎡-1500㎡,生鲜超市建筑面积2000-2500㎡,布置位置相对居中;社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700㎡-1500㎡,或用地面积600-1200㎡。

  21

品质提升型服务要素配置商业面积:健身房用房建筑面积600-2000㎡,生活服务站建筑面积120㎡-200㎡,社区食堂建筑面积大于120㎡。

  22

生活圈繁荣度较高,商铺空置率低于5%。

  23

生活圈服务人口2-3万人以上。

环境优美

  24

建筑风格统一协调,体现地方特色、地域文化或传统建筑元素,景观环境优美,有一定的休闲绿化空间,给居民和消费者提供良好的生活及消费环境。

  25

建筑立面整洁,无破损、无脱落,无乱堆乱建等现象。

  26

地面平整、干净卫生,路面防滑、无破损、无坑洼、无污水外流,地面铺砖、井盖、排水篦子与人行路面顺接,无高差。

  27

广告招牌和电子液晶广告牌等规范、整洁、协调、美观,无损坏。

休憩场所

  28

生活圈内休憩空间或座椅等休憩设施布局合理,结合公交站点和公共商业服务设施周边有休憩空间,每100米至少有1处休憩空间或座椅设置的。

环卫设施

  29

依据《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设置垃圾箱和公共厕所,道路两侧垃圾箱设置间隔在便民商业区50-100m,至少设有1处公共厕所(含建筑物内部厕所)。

安全设施

  30

社区商业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区域应设置综合治安管理处或报警点,设置防暴设施,结合空地设置应急避难场所等设施。

四、设施建设

无障碍设施

  31

依据GB50763-2012标准设置无障碍设施,街区主街步行盲道无缺损,主要出入口有轮椅坡道。

  32

商业服务区与城市无障碍路线无缝连接,无障碍设施处应设置相应的引导标识,台阶起止处宜设置补充照明和提示盲道。

  33

门店全部无障碍出入,如受条件所限,高差台阶处无法设置坡道时,应设置求助服务电话或明确的无障碍路线导示标识。

  34

公共空间每组座椅处应至少设置1处无障碍座椅,无障碍座椅应兼顾老年人助力起身的需求,设有无障碍助力扶手和靠背。

  35

公共卫生间内应设置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小便池和无障碍洗手台。

交通设施

  36

优化公共交通站点,服务半径范围300-500米。

  37

机动车停车场停车便捷,停车场覆盖生活圈50%以上商业服务设施。

  38

合理布局非机动车停车场,居住小区出口和公共交通站点20米范围内,有共享单车设置区域,面积大于30㎡。

标识导视

设施

  39

统一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标志导视图,鼓励设置智慧触摸显示屏,开发手机小程序,扫码导视图,并与城市大脑对接联通。

  40

设置在社区核心区域,清晰标注各功能区板块和主要网点位置信息,方便老人、居民及暂住居民及时掌握社区的服务信息。

  41

表明各服务配套及社区主要相关人员联系方式,在紧急情况能够方便联系。

  42

定期更新,根据社区配套发展建设情况,及时更新,避免信息滞后。

五、运营管理

营销管理

  43

形成统一独立的生活圈管理运营机构,采取引进国内外知名的运营管理公司或社区自行管理,有统一招商规划和招商管理制度。

五、运营管理

营销管理

  44

依据地域差异和季节因素,有延长营业时间和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商业设施和鼓励政策。如:优化夜间公共交通服务并在商圈附近适当增加道路限时停放车位,完善夜间标识体系、景观小品、休闲设施、灯光设施、环卫设施、公共Wifi及5G通讯等配套设施建设,策划并组织开展夜间主题活动,形成夜间消费“文化IP”,出台并落实分时段延长营业时间等。

共管机制

  45

整合街道、社区、物业、商户、居民、市场主体等各方力量,完善管理制度,健全共商共管机制,强化诚信经营和守法意识,实现服务规范、商户共赢、居民满意的良好循环。

  46

商户(商会)构建线上或线下的消费者投诉处理中心,建立无障碍投诉反馈机制,处理率达到90%。

  47

定期召开联席运营会议,运行有效,有会议记录和照片等。

  48

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开展各类培训,优化营商环境,生活圈内各项商业和服务设施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满意度

  49

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每个生活圈抽样调查不少于50份,也可网上问卷调查,生活圈居民满意度达90%以上。

六、创新发展

智慧服务

  50

建设数字化智慧服务平台(小程序或APP),引导实体零售企业与网络及电商企业合作,创建“实体店+小程序或APP”服务平台,推广无接触交易、网订店取(送)等新模式;加快生活服务业数字化转型,鼓励社区商业主体建设智慧商店、智慧餐厅、自助售货机、无人值守便利店、无感支付等智慧门店,开展数字化营销活动,实现线上消费线下体验;

  51

引导第三方技术服务商把大数据应用到开店布局、进销存管理、物流配送、商品追溯等环节。

  52

服务平台可提供周边商品和服务搜索、信息查询、生活缴费、地理导航及线上发券、线下兑换等免费服务。

  53

服务平台可提供整合本地商户资源,接入购物、餐饮、休闲、文化、养老、托育、家政等线上功能。

培育引进

  54

培育或引进老字号企业门店、已认定的首店、智慧商店、智慧餐厅等体现社区文化底蕴和创新发展业态门店。

业态创新

  55

引入智能信包箱(快递柜)、自助售卖机、蔬菜直通车、厢式移动餐饮售卖车、“24小时便利店”等智能服务设施,增强服务便利。

六、创新发展

业态创新

  56

商业网点可搭载代扣代缴、代收代发、上门服务、租赁等项目,通过跨界经营提高便民服务能力。

创意活动

  57

创建消费新场景,定期开展创意集市、互动体验类活动。

七、服务能力

养老服务

  58

鼓励新建养老设施、养老业态,增加养老供给。

  59

建设提升养老院服务项目: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助餐、采购、文化娱乐、生活护理、餐饮服务、医疗保健、康复娱乐、心理疏导、居家照顾、紧急援助、助洁助浴等服务。

  60

搭建居家养老平台:在社区引入专业机构,提供上门、定点等多种服务形式,开展看护照料、精神慰藉、家务帮助等服务项目,建立起居家养老网络平台。

  61

储备养老服务人才:在社区创设“社区护工”职业培训基地,可为社区老人提供涉及医疗保健、特殊生活照料、法律维权等专业服务。

  62

完善必要的无障碍设施:无障碍通道(路)、电(楼)梯、平台、房间、洗手间(厕所)、席位、盲文标识、音响提示和通讯等相关生活服务设施。

  63

鼓励设立为老年人服务的专柜和体验店。

共建共享

  64

社区整合生活圈商业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社区党群、民政、文化、办事、生活等服务集成。

  65

根据人口结构、行为特征、居民需求等数据统计信息库,设置相关设施,重点关注儿童、老人以及弱势群体需求,有针对性的差异化提供设施服务。

应急保供

  66

以社区为管理载体,建立生活圈应急保供机制。

  67

通过“电商配送、社区设点、分包直供、商超保供”等方式,全覆盖闭环保障蔬菜、粮油和婴幼儿食品用品等生活物资安全供应,建立保供模式。

八、政策保障

政策支持

  68

梳理汇总、落实国家现有相关政策(规划、减税、降费、金融、保险、就业等),能惠及生活圈经营主体和居民。

  69

研究出台地方支持政策(用房、财政、金融等),形成部门政策合力。

  70

企业制定房租减免、补贴政策,推动降低社区店铺经营成本。

  71

构建共享办公、线上线下融合等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发展,加大支持微利业态经营的力度,清理规范用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

  72

落实商户购买的财产险、食品安全险、职业责任险等适当补贴,提高商户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73

根据当地“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更新,做好便民生活圈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推动土地复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为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

  74

建筑复合利用,在同一建筑中综合设置商业、办公、住宅等多种功能,提供便利的就业环境。

  75

合理规划布局,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做到社区商业设施和住宅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

  76

研究其他创新支持政策。

财政支持

  77

出台区级财政支持政策。有条件的区根据实际,对便民生活圈商户购买的财产险、食品安全险、职业责任险等适当补贴,提高商户经营的抗风险能力。

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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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开办服务,简化相关手续;优化开业手续,如店铺装修、招牌设置、消费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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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审慎监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80

其他创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