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市商务局第一离退休党支部收到一笔由党员家属“代缴”的党费,这是离休干部龚淑仪同志向党组织交纳最后一笔150元党费。来交纳党费的,是刚为老人办完丧事的女儿们,她们简单说明来意,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湿润着双眼替母亲完成了遗愿。
3月31日下午,市商务局离休干部龚淑仪同志因病情恶化,医治无效不幸去世。龚淑仪同志在世时,对党无限忠诚,把对党的忠诚和热爱牢记在心目中、落实在行动上。新冠疫情爆发后,她说“国家遭了大难,我作为一名老党员要出力”,主动向党组织交纳了2000元的特殊党费。在她的教诲下,龚淑仪同志病重行动不便后,女儿每年坚持代替母亲向市商务局第一离退休党支部足额交纳党费,每一笔党费都是龚淑仪同志一生不改的初心写照。
龚淑仪,女,1934年10月生,湖北十堰人,1948年12月参加革命工作,195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4月光荣离休。龚淑仪同志参加革命工作41年,爱岗敬业、严于律己、公道正派、热爱家庭,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为党的事业尽己所能、作出奉献,创造了平凡而又不平凡的工作业绩。
龚淑仪同志用交纳最后一笔党费的形式履行了她作为党员的最后一次义务,饱含着龚淑仪同志一生对党最真、最纯、最深的初心和不变、不移、不渝的信仰,彰显了一名共产党员忠诚于党、感恩于党的赤诚之心,她的言行值得市直商务系统广大党员认真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