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加快推进十堰酒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酒店业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适用范围
《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适用于在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三、具体措施
明确了促进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星级酒店发展的7条措施,具体如下:
第一条规定了星级酒店项目支持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茅箭区、张湾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主要考虑是: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城区酒店业提质扩容,重点支持方向是城区高星级酒店发展,加快补齐我市酒店业短板。
第二条规定了新建酒店支持办法,主要是项目土地支持,对新建酒店给予土地竞买保证金和土地出让金优惠。
第三条规定了新建酒店评星评级奖励办法,此条措施与《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一主四优多支撑”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十政办发〔2025〕20号)第十四条“支持文旅康养产业发展”条款“促进品质酒店提升”一致。
第四条规定了改造提升被验收为五星级和四星级酒店的奖励办法。
第五条规定了新建和改造提升酒店贷款融资支持办法。
第六条规定了星级酒店投资方引进国际高端酒店品牌运营管理奖励办法。
四、起草过程
为加快推进十堰酒店业高质量发展,发挥酒店业在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于年初对全市酒店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形成了《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初稿。
五、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一是5月31日,我局组织城区4家酒店和4家旅行社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认真听取企业意见和建议。
二是6月3日,我局就措施内容与市财政局、市文旅局进行沟通研商。
三是6月18日,我局再次向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书面征求意见。其中,市财政局提出4条意见,我局采纳2条,修改2条;市司法局提出5条意见,我局采纳4条,修改1条;市市场监管局提出1条,我局采纳1条。并形成了《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
四是7月22日至8月21日,我局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未收到修改意见建议。
六、实施期限及资金来源
第七条明确了《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自发文之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同时明确了《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奖励资金执行原则和来源。
七、其他有关情况
第八条明确了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关于促进十堰城区星级酒店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