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全市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制定我局关于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的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市商务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及其对营商环境的危害,整顿执法作风,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严密执法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遏制执法扰企问题,全面提升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满意度,逐步实现涉企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公正文明。
二、整治内容
(一)行政许可方面: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二)行政检查方面:不具备主体资格的组织实施行政检查的问题;检查频次过多,同一事项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的问题;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的问题;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随意检查的问题;运动式检查、“走过场”检查的问题;
(三)行政处罚方面:对企业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对企业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违规异地执法的问题。
(四)违法制发涉企规范性文件方面:制定规范性文件时未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歧视性对待不同市场主体、不当限制企业生产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自由竞争的问题;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表彰、考核等活动的问题。
三、措施与要求
我局将对自查发现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与整改时限,认真进行整改。对一般性问题,立行立改;对情况复杂、严重问题,采取领导督办、限期整改方式抓好落实。市商务局将把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与服务发展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紧密结合起来,以提升执法满意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成效检验整治工作成果。市商务局相关业务科室、二级单位要按照要求推动整治工作按预定目标推进,对于整治工作不认真、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市商务局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0719-8800289,电子邮箱:95355139@qq.com;受理时间:2021年2月13日至26日;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来信来访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12号十堰市商务局综合科。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
十堰市商务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