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综治维稳工作例会制度

索引号
011081037/2015-0295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年12月01日 23:03:2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商务局
文号

一、维稳综治工作例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二、会议主要内容包括通报市商务系统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安全文明场所建设进展情况等。

三、例会也可以进行业务知识、法律知识及上级有关文件的学习,以会代训。

四、通过召开例会,促进相互沟通信息,互相学习,交流经验,吸取教训,以更好地开展工作。

五、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需向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请假。

六、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市商务系统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研究部署综治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综治工作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八、每年召开一次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大会,并报告市商务系统治安工作,分析治安形势,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