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产发〔2024〕99号)、《省商务厅关于做好省级外贸提质增效资金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市商务局外经贸科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局党组会研究审议等环节,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7月21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企业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2025年省级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提质增效事项)拟支持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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