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十堰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事实依据和证据材料,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中路8号,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电话:0719-8686990。
中共十堰市委组织部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