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十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十编办发〔2024〕23号)《关于不再保留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通知》精神,十堰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要求注销后,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十堰市支会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