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二级单位:
根据《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商务局组织对2024年1月1日以来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其中有效文件4件,无失效、修改和废止文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十堰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11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号 | 文件名称 |
1 | 十商发〔2024〕21号 | 市商务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十堰市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
2 | 十商发〔2024〕22号 | 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十堰市家电以旧换新工作补充细则》的通知 |
3 | 十商发〔2024〕23号 | 市商务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十堰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的通知 |
4 | 十商发〔2024〕24号 | 市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十堰市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