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商务厅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鄂商务发﹝2022﹞45号)、《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县域商业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鄂商务发〔2023〕14号)、《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鄂商办函〔2023〕40号)和《关于做好十堰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十商发﹝2023﹞11号)精神,经企业自主申报,县级商务部门初审共推荐34个项目。
在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和实地验收后,我局分别向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发函征求项目审核意见;向市安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发函,征求项目有无重大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事故或违法行为;向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征求对项目核查有无重复申报情况。按照“中央财政对县域商业支持资金应优先用于乡镇商贸中心、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改造”资金使用要求,我市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将优先支持评审验收通过的乡镇商贸中心建设或改造提升项目、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120万元;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项目、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项目、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55万元。以上结果已经市商务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现将符合条件的25个项目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支持金额(万元) |
1 | 郧阳区杨溪铺镇商贸中心项目 | 120 |
2 | 丹江口市六里坪镇东虹购物广场改造升级项目 | 120 |
3 | 丹江口市浪河镇商贸中心建设项目 | 120 |
4 | 竹溪县中峰镇商贸中心项目 | 120 |
5 | 竹溪县汇湾镇商贸中心项目 | 120 |
6 | 房县尹吉甫镇商贸中心项目 | 120 |
7 | 房县野人谷镇商贸中心项目 | 110 |
8 | 张湾区同美连锁商贸流通数字化转型项目 | 30 |
9 | 茅箭区亨运十堰区域冷链集配中心项目 | 102 |
10 | 郧阳区泰通县级快递分拣中心项目 | 45 |
11 | 郧西县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 68 |
12 | 竹山县宝丰镇冷链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 120 |
13 | 房县县级物流配送中心项目 | 120 |
14 | 十堰新合作丹江前置仓改造项目 | 30 |
15 | 武当山特区元和观冷链物流配送中心 | 55 |
16 | 丹江口市兴元惠家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项目 | 55 |
17 | 郧阳区同美供销农贸批发配送中心项目 | 55 |
18 | 郧西县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 55 |
19 | 张湾区黄龙传统豆腐体验馆项目 | 55 |
20 | 竹山县湖北贡水源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 | 55 |
21 | 竹山县湖北庸楚情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项目 | 35 |
22 | 茅箭区数字乡村总部经济产业园项目 | 55 |
23 | 竹山南山五福堂促进特色产业跨界融合项目 | 55 |
24 | 房县化龙镇乡镇商业集聚区项目 | 55 |
25 | 张湾区贝美天使婴幼儿综合服务平台 | 55 |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1日—11月2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电话或书面向十堰市商务局反映。反映问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不予受理。
电话:0719-8800215 十堰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
地址:十堰市人民南路12号(邮编:442000)
十堰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