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十堰市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重点 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 2022-12-30 18:02:21
来源: 财务科

   2021年度十堰市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度·摘要版)

                     鄂中天诚绩评[2022]007号


湖北中天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十堰市财政局委托,根据《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的通知》(十财绩发〔2020〕63号)文件规定结合政府公共绩效管理的一般原理,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采取数据对比,标准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核等方法,对十堰市2021年度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衡量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实施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分数和等级

通过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打分,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77.79分(满分100分)。其中:项目投入11.5分(满分20分),项目过程13.78分(满分20分),项目产出29.51分(满分35分),项目效果23分(满分25分)。

依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评价定级标准,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级别为“中”

指标权重依据评价内容的重要性进行设置,十堰市2021年度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为常年性项目,项目投入和过程分值权重设置分值占比40%;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反映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和工作效果,两部分分值占比60%。指标权重如下:

   一级指标

   分值

    得分

  得分率

   等级

     投入

    20

   11.5

   58%

   差

    过程

    20

  13.78

   69%

   中

    产出

    35

  29.51

   84%

   良

    效果

    25

   23

   92%

   优

    总分

    100

  77.79

   78%

   中

                图1:绩效评价权重及等级表

通过对2021年十堰市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打分:

图2:2021年度十堰市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绩效评价评分表

(二)绩效评价指标情况

十堰市2021年度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商务部分)主要用于商务经济三项奖励中的批发、零售、电商、住餐奖励,集中监管仓库租赁。

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指标四个方面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如下:

A.项目投入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综合评价:项目投入指标总分值为20分,评价得分11.5分;

偏离原因分析:立项依据过期,绩效指标不明确,难以量化,不可衡量;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不相匹配,对中小企业扶持激励效果不大。

B.项目过程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综合评价:项目过程指标总分值20分,评价得分13.78分。

偏离原因分析: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不完整,执行不到位。

C.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综合评价:项目产出指标总分值35分,评价得分29.51分。偏离原因分析:当年创建绿色饭店、商场数量未完成目标,

培育新兴电商成长企业数量未完成目标,培养优秀电商人才未完成目标。

D.项目效果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综合评价:项目效果指标总分值为25分,评价得分为23分。

偏离原因分析:长期奖励于大企业,不利于中小商贸物流业企业发展,对电商企业扶持不足,资金使用效果不彰。

(三)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项目成效

2021年,全市社零额实现1256亿元,同比增长29%,增幅排名全省第三。创建绿色饭店、商场数量3家、创建老字号5家、产销对接活动场数2次、培育新兴电商业态2个、企业展会参展企业数量200家。研讨、贯标、培训3次、获拔尖人才1人、监测商品、市场结构完整、全覆盖、全天、节假日监测。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100亿元、按时按规模发行消费券、提高地方品牌知名度、降低排放有效、创建绿色商场、绿色餐饮企业3个、商品质量合格率100%。

2、存在问题和原因

(1)立项依据已过期;依据2014年5月28日制订的《十堰市服务业发展规划(2013-2020)》(十政发[2014]13号),设立服务业发展专项财政资金,该依据至2020年已过期。主要原因是商贸物流业的扶持政策未更新。

(2)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2014年制定的《商贸物流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未获市政府批准,至今无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主要原因是立项依据不足。

(3)绩效考核指标不明确。绩效目标申报表中,部分指标不明确,难以量化,不可衡量。自评报告未对目标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无满意度调查资料。主要原因是单位忽视绩效目标管理。

(4)资金奖励方式不合理。资金主要奖励给行业排名前10名公司,历年奖励名单变化不大,奖励金额相同,撒胡椒面的奖励方式挫伤了部分高速成长的新业态中小企业的积极性。主要原因是资金使用分散,新业态的企业未得扶持,主管部门未能创新奖励扶持方式。

(四)建议

1.制订新业态的商贸物流业政策:疫情期间,商贸物流业出现有新业态变化,及时更新扶持的政策法规。

2.及时制订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新的商贸物流业政策法规,探索新的扶持方式,将电商企业纳入扶持对象,创建本地品牌企业。可借鉴宜昌市秭归县扶持方式(当地电商企业3000多家,全省居首)。

3.制订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制订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确保绩效指标易于量化,利于考核,要同时考虑指标与绩效目标的相关度和可衡量性。

4.创新资金奖励方式。综合考量受奖励企业的规模、成长性、社会责任感等多方面因素,优化奖励标准,让奖励惠及更多商贸物流业,加大对新业态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

(五)财政结果拟应用

1.调整商贸物流业资金政策扶持方向。原服务业发展规划已于2020年到期,且奖励政策连续实施8年,每年奖励对象变化不大。缺少对新兴商贸物流业企业的扶持(电商),不利于新业态中小企业的发展。

2.制订《商贸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扶持范围和支持方式、资金分配方式,科学合理安排财政预算,加强绩效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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