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稳增长18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十政办电〔2022〕37号)精神,加快促进家电家具消费,决定发放2022十堰市“智趣生活”家电家具消费券。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放时间及轮次安排
2022年10月至12月,初步安排发放五轮消费券。每一轮核销期为7天。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予以回收,并用以配发下一轮消费券。
序号 | 发券及核销时间 | 消费券有效期 |
第一期 | 10月28日(周五)20:00-11月4日20:00 | 7天有效期 |
第二期 | 11月11日(周五)20:00-11月18日20:00 | 7天有效期 |
第三期 | 11月25日(周五)20:00-12月2日20:00 | 7天有效期 |
第四期 | 12月9日(周五)20:00-12月16日20:00 | 7天有效期 |
第五期 | 12月23日(周五)20:00-12月30日20:00 | 7天有效期 |
第五轮消费券发放之后,我局将根据消费券结余资金情况,与服务平台协商是否追加投放批次。如决定追加投放批次,将提前通过官网和媒体向社会公告。如遇不可抗因素,发放计划改变,将另行发放公告。
二、投放形式、申领方式及投放对象
按照高效、便捷、安全并兼顾大多数人群的原则,本项消费券将通过指定服务平台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活动期间,消费者通过手机应用程序(APP)在各指定服务平台上以抢券的方式领取。
2022十堰市“智趣生活”家电家具消费券主要面向十堰市内消费者(指抢券时手机GPS定位在十堰市内)发放,用于抢券者本人在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线下家电家具经销门店使用。具体门店名单及地址参见市商务局相关公告。
三、投放平台
经网上公开征集、局党组办公会研究、网上公示等规范程序,确定建行生活、云闪付、翼支付3家平台为2022十堰市“智趣生活”家电家具消费券指定服务平台。
四、消费券类别及使用场景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包括家电券、家具券两种类别。
活动期间,消费券需通过指定服务平台,在指定门店进行消费并在线支付时方能使用,不得用于充值、预存等消费。
(一)家电券:可用于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消费。消费电子包括:手机、电脑(平板电脑)、全屋智能家电、智能穿戴设备等品类;家用电器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厨房家电、生活小家电等品类。
(二)家具券:可用于客厅家具、卧室家具、书房家具、儿童家具、厨卫家具(设备)和定制家具等品类消费。建材、地板、墙纸、卫浴、灯具、五金等装修材料不在参与商品范围以内。
非以上列明的品类及上述商品配件不参与活动。
五、券面额度
2022十堰市“智趣生活”家电家具消费券按统一格式进行设置,实行“满减”消费。具体面额为:
类别 | 面值 | 使用条件 |
家电消费券 | 40元 | 单笔刷卡消费满300元 |
家电消费券 | 300元 | 单笔刷卡消费满2000元 |
家电消费券 | 800元 | 单笔刷卡消费满5000元 |
家具消费券 | 280元 | 单笔刷卡消费满2000元 |
家具消费券 | 800元 | 单笔刷卡消费满5000元 |
家具消费券 | 1000元 | 单笔刷卡消费满7000元 |
六、活动规则
(一)抢券:活动期间,省内消费者根据手机GPS定位于十堰市,通过本人手机在服务平台应用程序(APP)上抢领消费券。在每批次消费券发放时,消费者可同时在所有指定服务平台抢券,同一平台限领家电券、家具券各1张。
(二)用券:
1. 消费券可与平台、机构和商户各类优惠叠加使用。扣除平台、商家等各类优惠后的单笔消费金额须达到消费券面额消费最低限额及以上方能使用消费券。比如,核销1张面额40元的消费券,扣除其他各类优惠后的待支付金额需达到300元及以上。单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核销时不找零、不变现,禁止倒买倒卖。每张消费券在支付后自动核销。
2.消费者抢领的消费券使用截止时间为从消费券投放次日开始计算的第7日20:00,逾期作废。具体时间期限参见第一条。
3.逾期作废的消费券,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4.消费者抢领并使用后发生退款的消费券自动作废,其资金自动退回服务平台账户,滚动投放到下一批使用。
七、有关说明
1. 商户是否可以参加消费券核销活动,以各服务平台的商户行业标签为准,由服务平台认定。商户因行业标签不符导致无法参加活动而产生异议,可直接向各服务平台咨询。
2.活动期间,每家商户只能对应一类消费券(家电券或家具券)。同时兼营家电和家具的集中收银商场,应在收银时区分家电和家具类别,引导消费者按对应类别核销。
3. 活动期间,各商户、商场要严格规范经营。如发生涉嫌消费券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或者发生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等违规经营行为,以及存在不能有效执行防疫规定且不按期整改行为,将取消该商户、商场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情况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监管措施
(一)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让更多消费者能够参与本次消费券活动、扩大政策受益面,营造清朗、有序的消费券发放和使用环境,2022十堰市“智趣生活”家电家具消费券活动期间,各级商务部门将联合等公安、市场监管部门联手严厉打击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以及商户参与消费券核销商品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个人、机构、商户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二)本次消费券活动,发券平台将屏蔽有不良记录的个人和商户。特别是统一禁止“湖北消费券”“十堰新春留堰消费券”“惠购湖北消费券”活动期间涉嫌参与非法抢券、消费券套现、倒买倒卖消费券的个人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统一禁止以上消费券发放期间,协助不法机构和个人进行消费券套现、消费券倒买倒卖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户参加本次消费券活动,确保本次消费券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使用。
(三)商家要引导消费者填写《十堰市智趣生活家电家具核销登记表》,由消费者本人签字确认(商家需核对补贴申请表与APP平台认证信息是否一致),商家应同时盖章确认,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四)在每轮每批消费券投放期间,市商务局将对指定服务平台每笔消费券真实性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并与线下商户消费记录台账进行比对核查,加强消费券发放、核销过程监管,防范风险发生。
(五)对入选指定服务平台设置熔断机制。对未按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包括加大技术力量投入,有效阻止软件抢券、消费券套现等)的指定服务平台,将视情况终止其继续参与发券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