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督查(第一百三十三期)

索引号
011081037/2024-13989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0日 09:07:22
发布机构
市场秩序科、执法支队
文号

市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开展全市商贸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进一步夯实全市商贸领域安全工作基础,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319日出动检查人员27人次,检查商贸企业12家,发现隐患问题22条,当场整改4条,其余18条已责令限期整改。现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安全隐患问题通报如下:

一、茅箭区来座餐饮店

2024319日,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检查人员前往茅箭区上海路3号,对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如下:

1.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故障,且安装位置过高;

2.经营场所内未配置灭火器。

二、茅箭区土鳝鱼馆餐饮店

2024319日,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检查人员前往茅箭区北京南路9号,对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如下:

1.厨房室内消火栓内无水带,大厅室内消火栓周围堆放杂物且无明显标识;

2.大厅仅有1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被遮挡且无指示标志。

三、十堰市经济开发区雷氏手擀酸浆面

2024319日,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检查人员前往经开区白浪中路39号,对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如下:

1.厨房操作间部分天然气支管从吊顶内敷设;

2.厨房操作间一处临时电线未固定敷设;

3.厨房油烟管道未建立清洗记录,未建立水、电、气巡查记录。

针对检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完成。

安全事故,重在预防”,请各单位按照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