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 | 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督查 (第一百三十二期)

索引号
011081037/2024-13557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5日 17:41:14
发布机构
市场秩序科、执法支队
文号

市商务局深刻汲取全国各地多起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深入推动商贸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和消防安全“百日会战”纵深开展,加强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力度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市商贸领域安全形势稳定。315日出动检查人员26人次,检查商贸企业12家,发现隐患问题8条,均已责令限期整改。现对检查中发现的典型安全隐患问题通报如下:

一、十堰市经济开发区朋召废旧物资回收部

2024315日,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检查人员前往经开区台湾路137号,对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如下:

1.差配二具5kgABC型干粉灭火器;

2.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做饭,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未使用金属波纹管、不可调节式调压阀。

二、陈敬国废品收购

2024315日,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检查人员前往经开区白浪中路100号,对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如下:

1.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做饭,未使用金属波纹管,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

2.室内部分电线未穿管敷设。

3.废品存放区差配二具5公斤ABC型干粉灭火器;

4.氧气瓶卧放。

三、茅箭区火车站志跃废旧金属回收部

2024314日,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检查人员前往茅箭区北京路口,对该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问题如下:

1.厨房使用瓶装液化气做饭,未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未使用金属波纹管;

2.室内部分电线未穿管固定敷设;

针对检查存在的隐患问题,安全生产工作专班提出了整改意见,要求立即整改落实,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商户限期整改完成。

安全事故,重在预防”,请各单位按照时限及时消除安全风险,确保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