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二手车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 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081037/2022-32961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27日 15:2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商务局
文号

为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建设改革措施,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2022版)》及《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要求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决定联合对城区二手车市场开展抽查,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城区二手车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有效促进协同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有效监管。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部门: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参与配合。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按照1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时间:2022年6月27日—7月26日。

(四)抽查内容:依据各部门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商务检查是否按法定程序确认了卖方的身份及车辆的合法性;检查是否按法定程序核实了卖方的所有权或处置权证明;检查交易完成后,买卖双方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法定证明、凭证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办车辆转移登记手续。

2.市市场监督局: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及二手车经营主体设立登记;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不正当竞争、超范围经营、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监督私自改变经营地址,指导二手车经营者及时变更注册登记;检查是否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有无超范围经营行为;检查是否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引导二手车经营者使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3.市税务局:负责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税收征管,组织税收专项清理,打击违规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行为,依法查处虚假申报、违规使用发票、偷逃税款等行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此次检查,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措施,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次检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要加强思想业务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动能与效能。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做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执法用车等事宜,检查时间应避开企业生产经营高峰期。

(二)严格抽查程序。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三)严肃执法纪律。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要求,严肃、认真、客观地实施监督检查,不走过场。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形成监管闭环。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具有管辖权的参与部门依法处理;发现不属于参与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责任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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