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270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037/2021-0043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9年08月10日 17:1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商务局
文号

 

刘成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治理和规范我市二手车乱停乱放违规交易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综合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委、市税务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正确,我局十分重视,安排专人认真进行办理。由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布时间较早,已不适应当前市场经营发展需要,同时我省一直缺乏相应的管理细则,导致二手车流通市场存在一些问题。近几年来,针对我市二手车市场存在的问题,我局会同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规范二手车流通市场秩序。除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检查、治理行动外,多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整治二手车占道经营和违规交易行为,引导二手车经营者进入正规二手车交易市场,依法依规经营。

今年以来,我局为加强二手车市场监管,向各县市区商务局、市商务执法支队和各市场主体,印发了《关于加强二手车交易市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安排执法检查,规范市场秩序。走访公安、市场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商讨二手车流通市场监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召开县市区商务局及其所辖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会议,组织学习政策法规,安排布置打击市场外经营、场外开票等违规经营行为。走访调研城区二手车交易市场,了解经营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会同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查处市场外经营行为,针对现场发现的市场外开票的违规企业,我局致函市税务局,建议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制止其场外开票行为,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市税务局安排相关单位进行了处理。市公安交管局安排各大队在各自辖区进行排查,对占用道路的二手车进行了清理,对相关经营者进行了告诫,责令转移车辆40余台次、贴单处罚车辆30台次。城管执法委组织专班摸底调查城区停车资源,引导二手车经营者规范经营,会同公安交管部门查处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停放二手车的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提出的建议,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推动政策出台。为促进我市二手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将积极争取市政府的支持,抓紧制定出台符合我市实际的二手车流通管理相关政策,规范全市二手车流通秩序。

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明确商务、市场监督管理、税务、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和辖区政府,在二手车流通领域的职责,依法履职尽责。规范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会商二手车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逐步形成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加强市场整顿治理。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加大监督管理力度,规范二手车流通各环节经营秩序。开展二手车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随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打击占道经营、无证经营、市场外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提供开票服务,扰乱市场秩序的交易市场,依法严肃处理,进一步净化二手车市场经营环境。引导二手车经营主体,进入正规的交易市场内集中经营、规范经营;督促二手车交易市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完善服务功能,履行市场主体义务,规范交易行为,促进全市二手车流通市场健康发展。

刘成龙委员,非常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真诚的欢迎您今后一如既往的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

                        十堰市商务局

                        2019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