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55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037/2021-0393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09:30: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商务局
文号

王丹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上的第25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引进电子商务高端人才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我市在电商人才培育及引进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实施

一是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实施意见》(十办发[2017]10号),对完善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人才培养工作机制,强化对人才创新创业的激励保障做出了明确规定,把“人才优先”落到实处;二是从2017年5月起,实施了“我选湖北圆梦车城”计划,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圆梦车城”计划促进大学生在十堰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十堰市本级大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十堰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十堰市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认定办法》等文件,截至目前共接纳到岗实习实训大学生16740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184个,生活基地36个,加大我市基础人才的储备;三是连续5年举办“北京院士专家十堰行”活动,有院士31人次、专家122人次先后来到十堰,建立工作站10余家,培训当地“高精尖”人才430多名,现“北京院士专家十堰服务基地”和“北京院士专家十堰智库”已经建成。四是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2018年1月,市政府与省人社厅在武汉签署了《共同推进十堰技能强市战略合作协议》,就新形势下我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引进、使用和激励等方面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人社局代市委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市的实施意见》,对“高技能人才引进政策”进行了明确,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紧缺拔尖高技能人才,在购租住房、子女上学、招聘录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工资薪酬、培训研修、休假体检以及政治待遇等方面按照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予以落实。对引进外省(市)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到我市工作并创办“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除享受上述同等待遇外,还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项目建设补助资金。

(二)全面加强电子商务人才培育

近年来,举办“互联网+”论坛、跨境电商、农村电商、电商就业培训等活动,惠及企业1500余家,受益上万人次。2014年9月,出台了《十堰市电子商务产业人才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15年2月,十堰市成立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2015年底,设立“3331人才工程”电商人才扶持计划专项资金,对电商平台企业发放贴息贷款;2016年,面向社会各界推荐评选出46名电子商务专家,组建电子商务专家库服务全市电商产业发展;2017年市商务局与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培养农村电商人才推进电商精准扶贫的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电商指导员培训,共计培训1493人,经培训合格颁发结业证1187人,今年将计划分期举办电商人才提高班、精品班,培训电商人才500人。2017年开展十堰市电商创新创业季活动,开展十佳电商(微商)创业先锋评选,挖掘本地电商人才,树立电商行业的先锋人物。此外,市商务局通过开展人才招聘会,解决电商企业招人难、用人难问题,2016年春季人才招聘会上开设电子商务人才招聘专区,2017年与58同城、市网商协会联合举办电子商务校园招聘会。

(三)电子商务重点项目引进带动

今年6月11日,十堰市政府与京东正式签订《“互联网+”新经济发展合作项目合同》,双方共建“一基地三中心”,即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基地、电商产业生态中心、产业孵化创新中心和“互联网+旅游”应用示范中心。通过双方合作,京东不仅能够助力十堰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传统产业与电子商务的深度融合,更能够充分发挥京东大学的教育资源,以新时代农民讲习所为载体,通过定制职业教育、农技推广、电商物流等相关课程,面向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电商从业和意向从业人员以及贫困区域群众开展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意识与能力的新兴知识化的电商产业直接或间接参与人员。

二、我市电子商务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鼓励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

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电子商务创业园区,指导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二)鼓励开展电子商务培训

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以及组织职工培训的电子商务企业,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和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

(三)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加入电子商务协会(商会)

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加入十堰市电子商务协会、网商协会,可按规定优先享受免费电商培训、企业宣传、外出参展参会、项目推荐选拔、入驻产业园区、小额贴息贷款等方面的政策。

三、关于优化环境,打造电子商务高端人才服务环境的问题

目前,我市正抓紧制定《十堰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十堰市城区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十堰市城区人才住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文件,《暂行办法》对我市的引才办法、各类人才的薪酬待遇、创业扶持、子女入学、家属就业、住房保障等进行了完善。《暂行办法》同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职责,规范了经办程序,为进一步创优人才环境提供了政策依据。

特此回复。

                            十堰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