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0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011081037/2021-0393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8年07月02日 11:35:00
发布机构
十堰市商务局
文号

 

民建十堰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十堰市家庭服务业创新产业园发展的建议”(第201号)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正如您在提案中所反映的,“家创园”是我市家庭服务业利用市场化手段,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创新创业的成果。但总体上来说,家政服务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社会影响力不足、资源整合力度不够、融资困难、人才难求等方面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从以下五个方面做好促进行业发展工作。

一、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引进外围资源的建议。近年来,我们着力推进家政服务行业品牌建设,并对该项倾全行业之力打造的品牌予以政策支持。

1.争取纳入全国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2014年,我市争取到全国全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商务部补贴资金900万元,建成“96580”家政服务呼叫平台,家政骨干企业19具,各类连锁经营、直营家政服务形象门店达73个。为全市家庭服务业稳健发展奠定了基础;

2.努力营造重视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氛围。在“家创园”成立之初,做好对外宣传,扩大行业影响力是重中之重。2017年5月,我局为举办了十堰市家庭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上线新闻发布会,争取各大主流媒体对其开展集中宣传。2017年底,我局起草了《凝聚小行业 推进大产业》政务信息,由湖北省政府办公厅选报至国务院,为“家创园”吸引各地投资及合作作出了贡献;2018年,我局又起草了《集聚视角下十堰市家庭服务业发展的实践与思考》,由市政府办《参阅件》予以刊发,为吸引各界各部门政策共同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提供了工作思路及路径。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推荐“家创园”纳入入全国“百城万村”家政扶贫工作规划、推荐纳入国家发改委等三个部委《家政服务业发展典型案例》等方式,为“家创园”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关于加强政企合作,组织大型民生项目的建议。近年来,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妇联均从各自的角度对家创园的发展给予了支持。

1.联合举办十堰市第四届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大赛。2017年,在“家创园”成功协办全省第四届家政大赛的基础上,市直相关部门又给予其承办市级家政大赛的平台。2017年12月20日,市妇联、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台联合下文,举办了十堰市第四届家政服务技能大赛,并由市“家创园”承办。该活动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宣传推介“家创园”的整体形象起到了良好的作用。赛后,四个部门联合下文对获奖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十堰市三八红旗手”、“十堰市技术能手”、“十堰市巾帼建功标兵”、“十堰行业技术能手”等荣誉称号,授予“家创园”特别贡献奖、最佳组织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家政企业等荣誉称号。

2.将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十堰)设在家创园。在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的联合推动,全市设立了3家新时代湖北讲习所(十堰),其中一家设在“家创园”。市委常委、副市长方建卿亲自作现场指导。“家创园”讲习所将侧重于开展政策法规、家政业务、电商知识等培训,助推行业“标准化、规范化、职业化、信息化”发展。

3.加大政策及资金支持。市家创园从成立之初,就得到了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支持。2016年,市家协筹划创建“家创园”,张湾区商务局调动全区资源协助该项目选址,最终确定在阳光栖谷。区政府对入驻“家创园”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20元/平方米的房租补贴,目前补贴资金800万元已全部到位。市商务局从商贸物流专项资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举办“十堰市首届家庭服务业博览会”、开展新兴业态试点、服务标准化建设等。目前,“家创园”先后被湖北省人社厅授予“湖北省家庭服务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市妇联授予“十堰市妇女创业孵化基地”、市人社局授予“十堰市创业孵化基地”、张湾区人社局授予“张湾区创业孵化基地”,区妇联授予“张湾区女性创业就业实践基地”等。经市商务局推荐,李晓春董事长被确定为第一批“3331人才工程”市委市政府重点掌握联系服务的企业家人选,荣获“十堰2017年度十大经济人物”等。

三、关于“利用现有资源,组织本市企业和外围企业来园区参观交流”的建议。

“家创园”创建后,先后有来自安徽宣城、江西奉新、四川自贡、山西运城等地来园区学习,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市直部门均热情接待。下一步,我们仍将继续开展对外交流,一方面强化“家创园”品牌效应,另一方面为“今管家”开辟省内外市场开辟新的路径。目前“今管家”家庭服务业电商平台已在武汉、荆门、恩施、黄冈等地落地。

四、关于“将保洁清洗,环卫一体化等政府重点项目及相关服务纳入本市政府采购范围”的建议。

市财政局已就该事项予以解答。我市2018年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中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于2017年底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了协议供应商,服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建议“家创园”在2019年10月左右关注《湖北政府采购网》相关信息,如湖北省年度政府采购目标及采购限额标准中有此类项目的招标活动,我市将比照全省做法执行。

五、关于“为我市家政服务人员统一保险、统一健康证、统一持证上岗,建立家政人员信息数据库”等建议。

1.关于统一健康证。家庭服务业目前不是法律规定预防性健康检查项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从事公共卫生服务行业的人员每年必须接受预防性健康检查,其中从事食品加工、饭馆、旅店等57个行业从业人员,明确要求办理健康证,但其中并无家政行业。因此,是否办理健康证及检查哪些项目,均属市场行为,需经家政服务员、消费者、公司三方协商办理。

2.关于统一保险。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保目前是全国性的难题。由于我国法律目前尚未对家政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我国社会医疗保险的强制性规定的适用范围一般还仅限于企业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1995年8月《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意见》中明确规定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同样,关于强制参加社会保险的条款也不适用于家政公司与家政服务员之间。因此,从目前的情况看,家政服务员参与社保存在许多难点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分两步解决。一是鼓励中介式家政服务员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社会保险法》,“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因此,我局将推动中介式家政企业按此方式解决;二是推进员工制。在员工制家政企业中,家政员作为公司的签约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公司的统一监督和管理。员工式管理模式有助于规范劳动力市场,提高员工的工作质量和相关权益。目前湖北省家政企业中,超六成机构为中介制,近四成为准员工制,极少数为员工制。下一步我们将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采取员工制管理方式,为家政服务员办理社保创造条件。

3.关于统一持证上岗。近年来,我国推进“放管服”改革,其中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重要内容。2014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其中生活照料服务类技能工种取消养老护理员、家政服务员、保健按摩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鉴定,仅保留孤残儿童护理员、育婴员、保育员三个工种。根据国务院要求,各地自行设置的上岗资格,要由各地自行取消。因此,目前不适宜在全市推进持证上岗。

4.关于“建立家政人员信息数据库”。市商务局从2014年起,启动了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成“96580”家政服务呼叫平台(目前交给“家创园”负责运营),配套建设了家政企业及从业人员数据库。2017年,“家创园”创立了“今管家”电子商务平台,我局对该项目进行指导,并补贴资金10万元,希望发挥该项目作为服务全市家庭服务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优势,将家政服务员基本信息转化为电子档案,通过线上交易、线上评价、96580进行统一回访,实现对服务过程全程监管,服务结果、质量可追溯。目前该项工作已取得了一定进展。2018年,商务部已将全国性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数据库建设提上日程,拟推动建设家政招商加盟连锁服务诚信体系,以家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包含家政服务员自然人基本信息、从业经历和服务技能等内容的家政服务员档案。我们将借此之机,推进十堰家政人员数据库与全国接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

感谢您们对商务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热忱欢迎你们继续关注商务工作,为商贸服务业的大发展大繁荣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十堰市商务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