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外派劳务企业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1081037/2023-6197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日期
2023年11月23日 15:04:36
发布机构
十堰市商务局
文号
无

为贯彻省、市营商环境建设改革措施,深入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持续、广泛开展。根据十堰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要求,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决定组织开展对外派劳务企业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对外派劳务企业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有效整合监管资源,避免多头重复执法,有效规范监管行为,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干扰,有效促进协同监管,对同一检查对象“综合查一次”。并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深度融合,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有效监管。

二、工作安排

(一)抽查部门: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参与配合;

(二)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城区外派劳务企业按照A 类企业2%、B类企业10%、C类企业40%、D类企业100%的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三)抽查频次:一年至少抽查一次;

(四)抽查时间:2023年11月22日—12月15日;

(五)抽查内容:依据各部门监管职责、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确定具体检查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市商务局:检查企业是否足额缴纳劳务备用金;检查有无将合同或副本及劳务人员名单报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组织劳务人员出境后将有关情况向中国使馆报告;检查有无完整报送月度统计报表和有关信息情况;检查有无建立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按照“谁派出、谁负责”和人员属地原则,及时妥善处置相关事件,依法处理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切实维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

2.市场监管局:检查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名称规范使用情况;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情况;注册资本实缴情况;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思想业务学习教育,提高执法人员参与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动能与效能。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要协商做好任务发起、行程安排、执法用车等事宜,检查时间应避开企业生产经营高峰期。

(二)严格抽查程序。开展部门联合抽查过程中,必须坚持“四不准”原则,即抽查计划不准“平台外操作”、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不准随意调换、检查内容不准随意删减、抽查结果应当于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录入监管平台并对外公示,不准拖延公示。

(三)严肃执法纪律。执法行为要按照省、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要求,严肃、认真、客观地实施监督检查。严禁接受任何形式的吃请和礼品,严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文明执法,廉洁执法。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四)形成监管闭环。联合抽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由具有管辖权的参与部门依法处理;发现不属于参与部门监管职责的违法线索,应及时通报或移交有管辖权的责任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十堰市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