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处于暑期、高温期、汛期“三期”叠加的重点时段,易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十堰市商务局在此提醒广大商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做好高温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1.密切关注天气信息
应时刻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尤其是高温及防汛预警信息。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加强值班值守,确保安全运营。
2.加强风险研判
要结合自身实际研判本单位高温汛期安全风险,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严格落实各项风险管控措施,严防思想麻痹大意、风险研判不足引发事故。
3.完善应急预案
做好防汛、防高温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施和责任人,储备必要的防汛和防暑降温物资。要紧扣高温汛期特点,组织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员工应急培训,确保在第一时间按照应急预案和程序迅速处置。
4.做好设施设备维护
应定期检查及清理排水系统,确保排水通畅,关键部位和关键设备做好防水措施。对空调设备进行预防性维护、检修,及时发现并修复故障隐患,确保空调设备正常运行。
5.注意消防安全
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设施,并定期维修保养。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检查,扎实做好隐患自查自纠。保持疏散通道畅通,不违规锁闭、封堵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不违规停放、充电。
6.注意燃气安全
使用合格的调压阀、灶具和软管,定期开展燃气设施自查。不得安装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严禁擅自改装户内燃气设施,不私接“三通”或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等。
7.注意用电安全
电气线路、管路敷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确保没有破损、老化或过载的迹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维修电器设备。电气设备周围应保持干燥,避免因水汽引发触电或电器故障。